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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閥的使用和管理 |
來自:立特閥門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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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7-07-11 |
安全閥是鍋爐、壓力容器和其他受壓力設備上重要的安全附件,應經常檢查,使之安全可靠。其動作可靠性和性能好壞直接關系到設備和人身的安全,并與節能和環境保護緊密相關。而有的用戶和設計部門在選型時,總是選錯型號。
安全閥在系統中起安全保護作用。當系統壓力超過規定值時,安全閥打開,將系統中的一部分氣體/流體排入大氣/管道外,使系統壓力不超過允許值,從而保證系統不因壓力過高而發生事故。
安全閥的使用和管理
1.安全閥投用前應進行校驗,如在校驗臺上進行檢驗時,則校驗單位應出具校驗報告,使用單位設備管理負責人應檢查校驗的內容是否符合本單位承壓設備的使用要求。如屬在線校驗時,設備管理負責人應到場確認。
2.安全閥投用后,使用單位應逐臺建立安全閥的檔案,至少應有下列內容:
⑴出廠質量證明書;
⑵校驗報告及在線調試記錄與報告;
⑶修理記錄;
⑷手動排放試驗記錄。
3.建立安全閥臺帳,其內容包括:安全閥型號、編號、所在設備(或系統)名稱、安裝時間、工作壓力、整定壓力、校驗日期。
4.為防止安全閥的閥瓣與閥座粘住,應定期對安全閥進行手動排汽試驗,使用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情況,規定排汽試驗的周期和有關措施,若無法進行手動排汽(氣)試驗時,使用單位應采取其它相應措施,保證安全閥處于靈敏可靠狀態。
5.使用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制訂安全閥校驗計劃,并按時對安全閥進行定期校驗。有條件時,應盡量將安全閥拆下,送到有資格的校驗站去維修和校驗,條件不允許時,可現場校驗(在線校驗)。
6.校驗前使用單位應根據設備使用要求和設備定期檢驗報告的結論,正確確定安全閥的整定壓力,并由設備管理技術負責人填寫安全閥校驗委托單,連同安全閥一并送校驗單位校驗。
7.安全閥使用單位從校驗單位取回已校驗的安全閥,要同時索取校驗報告,并檢查安全閥是否正確、鉛封是否完好、有無校驗標牌、標牌內容是否正確。在搬運過程中,要始終垂直放置,并輕拿輕放,避免劇烈振動,避免污物影響,不準拎起提升手把移動安全閥,不準安全閥臥式放置,不準以任何方式對已校驗安全閥施加沖擊力。
8.將校驗好的安全閥安裝到設備和系統上時,要檢查墊片是否合格完好(必要時應更換墊片),擰緊螺栓時,要逐步上緊,確保安全閥不因安裝不當受到附加應力。
9.對離線校驗的安全閥,重新投用后,盡可能進行一次自動排汽試驗,如條件不允許時,經設備管理負責人同意也可以不做。
10.使用單位在建立設備管理制度時,應列入安全閥檢查和管理的有關內容,并切實執行。鍋爐壓力容器運行中,嚴禁安全閥解列。
11.安全閥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換:
⑴安全閥閥芯和閥座密封不嚴,且無法修復;
⑵安全閥的閥芯和閥座粘死或彈簧嚴重腐蝕、生銹;
⑶安全閥選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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